碳酸锂价格跌破50万元大关 消费者买车能更便宜吗?******
中新网1月16日电(中新财经 葛成) 受供需变化等因素影响,近日,一向坚挺的碳酸锂价格跌破每吨50万元关口。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重要原材料,碳酸锂降价将对新能源汽车市场产生何种影响?谁又将从其价格下跌中获益?
资料图:碳酸锂。 盐湖集团供图碳酸锂“身价”近期跌幅超两成
据上海有色网报价显示,16日,电池级碳酸锂均价报每吨47.65万元,价格较2022年11月上旬的最高点跌幅超过两成。
回顾价格走势,碳酸锂曾在两年左右的时间身价上涨超十倍。
2021年初,电池级碳酸锂的价格仅为每吨5万元左右,2022年底则涨至每吨近60万元。进入2023年,价格回调,跌破每吨50万元关口。
作为锂电的消耗大户,新能源汽车持续影响着碳酸锂的供需关系,在其价格变动的过程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动力电池累计产量545.9GWh,同比增长148.5%;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294.6GWh,同比增长90.7%。
在中汽协副秘书长陈士华看来,碳酸锂价格变动与供需关系密切相关。此前,上游材料开发赶不上下游产业发展的速度,因此涨势明显。近期,随着国际市场产能快速提升,碳酸锂价格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回落。
业内人士认为,未来,碳酸锂供需格局或仍处于紧平衡状态。碳酸锂价格下调还未结束,2023年碳酸锂价格将回归到更合理区间。
“目前,碳酸锂价格已经在期货端降到(每吨)40万元以下。”据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预计,碳酸锂价格未来将回归到每吨20万元左右的价格,甚至更低。
国泰君安近期发布新能源汽车行业研报指出,2023年,锂电产业链有可能出现产能过剩现象,进一步加剧竞争。“锂电产业链各个环节均有不同程度产能释放,如果新增产能大幅超过行业需求,则可能带来产业链产能过剩,从而影响竞争格局和盈利水平。”
资料图:汽车运输。王以照 摄买新能源汽车会否更便宜?专家:降价是长期趋势
碳酸锂价格下跌,买新能源汽车会不会更便宜?
崔东树认为,考虑到原材料价格下降、制造规模化以及产业创新等因素,新能源汽车价格下降是长期趋势。
据他分析,新能源汽车价格下跌或受到两方面因素影响。一方面,新能源补贴退出有利于企业聚焦市场,有利于降低市场增长的预期;另一方面,上游矿产投资带来的供给充足,碳酸锂价格回归中低位有利于整车价格的合理回归。
中新财经注意到,近期,有车企选择以降低终端价格的方式抢占市场。
2023年伊始,特斯拉车型降价的消息就引发广泛关注。其中,Model 3起售价降至22.99万元,Model Y起售价降至25.99万元,两款国产车型已降至历史最低价。
当地时间12日,特斯拉美国官网也下调了所有车型的价格。其中,Model 3基础版降价3000美元至43990美元,降幅为6%;Model S基础版降价1万美元至94990美元,降幅为10%;Model X基础版降价1.1万美元,降幅为9%。降幅最大的是基础版Model Y,降价1.3万美元至52990美元,降幅为20%。
国泰君安在研报中提到,特斯拉降价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在需求端有望得到有效释放。其中,中国和美国市场将贡献主要增量,预计2023年全球新能源汽车销量有望达到1400万辆,中国新能源汽车将达880万辆以上销量水平。
山西晋中的一条汽车生产流水线。(资料图) 张云 摄中国新能源汽车国际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2023年,碳酸锂价格若能回归到合理区间,谁将从中受益?
首先,在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过程中,消费者有望享受到更多优惠。
其次,碳酸锂降价将为产业中下游带来巨大的成长空间,产业链有望充分受益。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碳酸锂价格回归,储能、整车厂、新能源汽车等行业有望加速发展,产业格局将更加健康。
崔东树表示,未来几个月的电池成本必然明显下降,这对改善整车企业盈利带来很大的利好。“前期大量的电池投资,加之上游预期的调低,有利于降低资源价格。”
最后,中国新能源汽车也有望进一步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
崔东树认为,欧美、日韩等企业的品牌优势虽然明显,但我国新能源汽车的低成本竞争力已经凸显,低成本的价格竞争必然是改变世界汽车格局的核心竞争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脱离原来的国际零部件供应商体系,中国力量在汽车零部件体系将日益强大。”(完)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