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广东“2+1”政策全球招商******
中新网广州12月21日电 (记者 许青青)21日,2022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在广州开幕。广东省商务厅副厅长赵青在上午的粤港澳大湾区投资政策宣讲会介绍,广东将推出“2+1”政策招商。
他介绍,“2”,就是两个招商重点方向:分别是制造业招商和总部企业招商。刚刚闭幕的中共广东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广东要突出制造业当家,要把制造业这份厚实家当做强做优。目前,广东重点发展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其中,10个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分别是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分别是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这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中,8个已达到万亿级规模。同时,目前广东正在大力发展更高能级的总部经济,希望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尤其是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到广东设立区域总部、功能性总部和研发总部。
“1”,就是一套组合政策:囊括了财政奖励、税收、科技创新、金融、用地、用能、用工、环保等方方面面支持政策。例如财政奖励方面,广东出台了“外资十条”“制造业十条”等为代表的投资奖励政策;税收方面,有横琴、前海、南沙三个区域“双15%”税收优惠政策,覆盖湾区内地9市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赵青重点介绍了商务领域的支持政策:在外资奖补政策方面,近年来,广东出台了“外资十条”及其修订版等系列有竞争力的支持政策,真金白银支持外资企业落户大湾区、落户广东。在财政奖励方面,对实际外资超5000万美元的新设项目、超3000万美元的增资项目(房地产业、金融和类金融业除外)和超1000万美元的外资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由省财政按其当年实际外资2%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亿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广东累计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项目(企业)超过200个,兑现奖励资金超35亿元人民币,撬动实际外资超过100亿美元。
赵青表示,目前,广东正在研究出台更大力度的外资支持政策。
跨国公司总部政策方面,去年8月,广东专门出台了《广东省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办法(修订版)》,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总部扶持政策。对认定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在享受外资奖补政策基础上,如对省级财政年度贡献首次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叠加享受广东省财政按其当年对广东省级财政贡献量30%给予一次性奖励。
赵青说,今年广东已认定首批18家总部,欢迎更多的跨国公司把总部落到广东。
外资研发中心支持政策方面,去年8月,按照国家部署,广东印发实施《广东省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设备资格审核认定办法》。一经认定为外资研发中心,将可享受“十四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具体包括对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等。希望广大跨国公司和科创类企业把握机会,用足用好外资研发利好政策。
自贸试验区专项支持政策方面,区内拥有最优惠的“双15%”税收优惠政策。第一个15%,是指各片区符合优惠产业目录的企业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第二个15%,是指各片区享受粤港澳大湾区内地9市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15%个人所得税优惠。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方面,区内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已缩减至27项,制造业负面清单条目实现清零。对以珠三角9市37个港口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南沙拥有国际航运保险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方面,获国家批准开展自由贸易(FT)账户试点,南沙是全国首批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注册在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可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粤港澳合作方面,允许在建筑、规划、导游等领域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士经备案后直接在自贸试验区内执业。港澳服务提供者可投资设立旅行社,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可开展联营试点。(完)
上海近百位政协委员联合提案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中新网上海1月12日电(记者 范宇斌)“人们生活节奏明显加快,竞争压力不断加剧,民众心理健康服务需求与日俱增。”正在此间举行的2023年上海市两会上,近百位上海市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建言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数据显示,精神心理疾病在中国疾病总负担中居首位,占疾病总负担的20%。
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副会长、上海明佳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赵丽佳12日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介绍说:“在上海,每5个人中就有1人一生中会遭受精神心理疾病的困扰。”
以上海市为例,当前,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等积极推进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文件提出的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和政策支撑,积极探索行业自律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是在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上仍存在诸多问题。”赵丽佳坦言,问题主要体现在“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的资质认定、教育培训乱象丛生;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良莠不齐;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数量供不应求”。
这份提案提到,“当前,有关培训机构、高等院校、心理健康相关协会学会等相继发布心理健康培训项目,但是项目内容五花八门、质量参差不齐,对心理健康服务事业发展带来隐患。”
“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提升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能力水平迫在眉睫。”赵丽佳告诉记者,目前,中国心理咨询服务行业从业人员许多为非心理学和精神医学专业,专业能力不足,法律伦理意识淡薄,服务质量难以保障,导致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情况时有发生。此外,中国目前尚无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记者了解到,心理健康服务从业人员主要是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据悉,截至2017年,中国约有120万名持证的心理咨询师,仅有3万-4万人从事心理咨询行业的专兼职工作,全国心理治疗师数量则仅有数千人。
与此同时,多位专家学者表示,新冠疫情在心理健康方面的影响持续时间至少是十年、二十年以上,很多人都可能会面临焦虑、抑郁、失眠和社会交往等问题。“加快提高心理健康服务供给数量已成为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在要求。”赵丽佳如是说。
对此,近百位上海市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建议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高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规范治理和行为自律,进而加强心理健康服务行业管理。
这份联合提案中指出,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方面,可以积极探索建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工商、民政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联合执法机制,对心理咨询与治疗服务机构的经营管理、服务规范、服务收费等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大力依靠消费者协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督检查。
行业自律管理同样关键。这份联合提案建议,政府要加大对心理卫生服务行业协会的支持力度,提升行业管理与服务能力。要壮大行业协会专兼职人员队伍,构建功能完善的组织结构,积极吸纳新的会员单位,鼓励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开展专业人员能力培训、参与制订地方性法规和行业发展规划、构建完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等。
此外,可以积极探索“赋权”行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行业组织开展信用评价,推进监管执法和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鼓励行业组织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处理、失信惩戒等方面发挥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发挥信息化的作用,建立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和人员数据库等。(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