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前11天广东高速公路入省累计车流量同比增长两成******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妍 通讯员粤交综)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消息,今年春运前11天(1月7日至1月17日),广东高速公路累计车流量约7191.84万车次,日均车流量653.8万车次,同比增长6.35%。其中,出省累计车流量约458.44万车次,同比增长2.55%;入省累计车流量约115.36万车次,同比增长20.1%;粤港澳大湾区高速公路车流总量约5916.62万车次,同比增长6.57%。
1月17日,全省发送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旅客284.88万人次,环比增长5.18%,同比减少11.25%。其中,经营性道路运输发送旅客140.12万人次,环比增长6.61%,同比减少25.75%。水路发送旅客10.74万人次,环比增长12.20%,同比增长40.66%。铁路发送旅客115.56万人次,环比增长3.48%,同比增长5.46%;民航发送旅客18.46万人次,环比增长1.56%,同比增长22.62%。
1月17日,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发送旅客1003.23万人次,环比减少7.32%,同比减少6.59%。其中:广州市560.46万人次,环比减少5.82%,同比减少12.15%;深圳市422.69万人次,环比减少9.31%,同比增长0.33%;佛山市13.39万人次,环比减少4.01%,同比增长96.33%;东莞市6.69万人次,环比减少8.98%,同比减少15.85%。
春运前11天(1月7日至17日),全省累计发送旅客2867.95万人次,同比减少9.24%。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