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做“把命令下达清楚”的基层指挥员******
下达命令,务必清楚明确
■杨元超
不久前,我作为基地前进指挥组成员,随某旅夜间火力突击演练分队跟训。部队出发前,发射连连长在班排骨干会上提了不少要求。我旁听了一会儿,觉得他说的有些空泛、不够具体。比如,要求遭“敌”精准打击时各车灵活处置,却没说何时进行伪装、能否脱离梯队自行疏散隐蔽;安排兼职卫生员在出现人员“伤亡”时迅速处置,却对兼职和本职工作冲突时哪个优先没有明确;强调严格按规程操作,却对紧急情况下容易变形走样的环节没有强调提醒……而这些,恰恰是班排骨干最关心的点,也是他们在会后最需要给所属战士明确的。再一看听了连长讲话的骨干们,很多也是一脸茫然的样子。
回想起自己担任指导员的经历,“把命令下达清楚”,也是战士们给我上的第一课。记得上任不久,我连就参加了一次阵地外围警戒任务,事先我只给各警戒小组大体划分了范围,对一条平时很少有人车经过的“断头路”却没指定责任人,只说“有情况各小组兼顾一下就行”,结果当晚的导调课目恰恰是小股“敌特”从这条路上潜入。由于相邻两个小组在警戒巡逻时都对这条路“一带而过”,导致“敌人”差点渗透到装备附近,要不是操作号手及时发现,整个发射行动就失败了。
任务结束,我把责任归咎于警戒人员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不知及时补位,还当众批评了这两个小组。但我从战士们的眼神中感到,他们感到很委屈,甚至有些不服气。事后,副连长找到我开诚布公地说:“这次真不能怪战士们,怪就怪你没有把命令下达清楚。”
一语点醒梦中人。循着副连长的话反思,我发现自己除了这次任务外,在日常工作中也有不少命令下达不清的情况。开连务会部署工作,有的骨干几乎不动笔记录;晚点名讲评工作,队列里明显有人心不在焉……细细回想,出现这些现象的原因就是当时自己讲了不少正确的废话和“两头堵”的车轱辘话,而对官兵迫切想知道的“我该干什么、怎么干、达到什么标准”等,却囫囵吞枣、语焉不详。
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后,再下达命令、布置任务时,我努力做到把方向目标指清楚、把标准要求尽可能量化到“米秒环”、把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如此一来,开会的时间变短了,任务却安排得明明白白。后来,有不少骨干反映,指导员讲话终于能说到点子上了。
战士们的鼓励,引发我更深的思考。作为一线带兵人和基层指挥员,“把命令下达清楚”很难吗?想想其实并不难,关键在于下达命令前一定把情况弄清、把任务想透,下达的命令一定要简明扼要、易于理解、具体可行,同时明确重点难点堵点,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法。战场上、工作中,固然需要官兵们发挥主观能动性,但绝不能因此而在安排任务时含含糊糊、大而化之,更不能故作高明地卖个关子,让部属去揣摩和猜测。因为,只有上级把话说清楚,下级才能把事干明白。
江门海关原副巡视员王洪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海南省三亚市监委对江门海关原副巡视员王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持有、实际使用高尔夫球会会籍,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如实向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纵容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向上级领导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收受他人钱款并帮忙打听案情;违规干预海关执法活动;追求低级趣味,参与高尔夫球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以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干部选拔任用、缉私执法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收受他人财物,徇私枉法,故意包庇走私犯罪嫌疑人。
王洪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徇私枉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关总署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洪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海南省三亚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监察组、海南省纪委监委)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