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中国已初步进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道路******
中新网卡托维兹12月8日电 第二十四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2日至14日在波兰卡托维兹举行,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7日由中国新闻社、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联合主办的“气候传播与公众意识”主题边会上做了首场发言。他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把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机遇。中国已经初步进入到一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解振华在致辞中表示,讨论“气候变化传播和公众参与”这一主题对于促进各国国内气候行动、推进全球气候治理很有意义。气候变化与每个人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是开展气候变化工作的重要内容。1992年签署的《联合国应对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六条指出:“保障公众获取有关气候变化及其影响的信息;公众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及其影响和拟订适当的对策”。
解振华指出,气候变化是事关人类前途命运的一个重大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政府、企业、媒体、公众、社会团体和国际机构和组织作为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各个利益相关方,需要团结携手,共同应对。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把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重大机遇。近年来,中国在提升公众意识等方面开展了很多工作。自2013年首届全国低碳日以来,通过举办应对气候变化主题展览,召开低碳论坛、建立低碳产业联盟,播放公益广告、组织低碳院士专家中国行、低碳进校园、进园区和进社区等系列活动,提升了公众的低碳发展意识。近年来,越来越多地方各级政府、企业、社区和媒体通过多种形式扩大了气候变化的影响力。如镇江举办的国际低碳大会,深圳举办国际低碳城论坛和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影视大会。
解振华表示,正是由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中国的气候变化工作取得可喜的进展。截止到2017年底,中国碳强度已经下降了46%,提前3年实现了40%-45%的上限目标。可再生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3.8%,预计2020年完成15%的目标。森林蓄积量已经增加了21亿立方米,也超额完成了2020年的目标。这些目标的实现,为实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争取提前完成,奠定了一个非常好的基础。
解振华在发言中谈到,国际上有一些媒体质疑中国“是否还是发展中国家”,认为中国“应该像发达国家一样实现绝对减排,并给发展中国家更多资金支持”,是因为还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中国仍然是一个发展中国家。
解振华表示,中国人均GDP(国内生产总值)是8800美元,仅为全球人均GDP80%的水平,在全世界排在70多名,还未跨过“中等收入陷阱”,还有3000万至7000万贫困人口。在当前经济不确定性增多的情况下,中国仍面临着严峻的既要发展经济又要消除贫困,还要提高民众生活水平、创造就业机会等等非常大的挑战。中国要实现NDC(国家自主贡献)的目标,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才能够实现。
解振华表示,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黎协定》,对发达国家的要求是率先大幅度减排,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是实现相对减排。在资金问题上,基于历史责任、当前发展水平能力,发达国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是义务。2015年中美元首就气候变化发布的联合声明更加明确,敦促发达国家出钱,鼓励发展中国家自愿出钱,欢迎其他私营机构出钱。这些都是十分清楚的。
解振华表示,中国政府最近25年采取了很多措施,一是力行节能,累积节能量占全球节能量50%以上;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的总装机容量达6.5亿千瓦,占全球的2.8%,淘汰关停火电机组1.7亿千瓦,相当于欧洲一个大国装机总量的两倍;三是解决交通领域排放问题,中国快速发展地铁、高铁等公共交通,特别是电动汽车的发展,中国电动汽车总拥有量占世界拥有量的50%;四是增加森林碳汇,中国的人工造林面积是世界上最大的。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们在应对气候变化中所有应该采取的措施都已经做了,而且应该说做得非常好,在全球减排总量中占了很大一部分。”解振华表示,中国减排取得的进展得到国际社会的充分肯定。
解振华表示,中国在实现这些减排目标的同时,GDP保持较快速度增长,能耗、物耗、碳强度下降基本超额完成任务,这些数据描绘出来的趋向和轨迹显示出中国已经初步进入到一个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道路。
解振华指出,中国的低碳发展之路任重而道远,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第一,抓住气候变化的大方向。2016年美国宣布退出《巴黎协定》,给气候变化工作造成了负面影响,但是并没有改变整个气候变化的发展趋势。通过宣传引导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气候变化的事业中业来,把低碳发展的理念贯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二,拓展公众参与的机制设计。提升公众对于气候变化工作的知情权,及时向社会公布气候变化的工作的最新进展,拓展公众参与的形式,推动决策过程的信息公开,对于涉及环境和气候变化和立法、政策制定等工作通过征求公众意见,使国家决策充分反映公众设想。
第三,将意识转换为实际行动。知易行难,我们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建立低碳社会,通过市场和行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总量和强度双重控制,减少对于自然资源的过度攫取,倡导低碳消费。
第四,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其它国家和组织在气候传播和公众参与领域的合作,通过学术交流、项目合作等形式,构建国际化的气候传播网络,吸收国际先进的传播理念,创新公众参与的形式。
解振华表示,在刚刚结束的二十国集团峰会上,中国、法国、联合国共同举行了有关活动与重申落实《巴黎协定》的坚定承诺,发出共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力信号。
解振华表示,众人拾柴火焰高,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更需要加强气候传播工作,推动国内外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气候变化工作中来,不断稳固和扩大朋友圈,为推进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做出更大贡献。(完)
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作者:庞丽娟、杨小敏(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党全国上下同心、顽强奋战,实现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伟大胜利。教育作为国家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和治本之策,发挥了“扶智”“扶志”的重要作用。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决定性胜利,我国已步入小康社会,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立足当下、放眼未来,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和新增贫困,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道路上的持续减贫,我们仍需铸牢减贫意识,进一步深化教育扶贫,并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
着力于人的培养
作为培养人的一种社会活动,教育是人类通过传递生产经验和生活经验以实现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手段。教育产生和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以促进个体层面人的持续发展从而实现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为目的。教育的这种本质特征决定了教育在扶贫开发与脱贫攻坚中发挥根本性作用,是实施教育扶贫的内在逻辑起点。进一步说,教育扶贫的实质在于通过对人的培养,着力于对人的思想观念、意志品格、情感态度、视野思路、核心素养、职业技能、行为能力等各方面的内在动机激发和外在行动赋能,使个体获得在现代社会求生存、助立足、谋发展的本领,有效摆脱贫困,进而从根本上消除群体化贫困和社会性贫困。这种精准扶贫的逻辑是对于面向社会全体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而言的,是基于有目的、有组织、有保障的学校教育形态所开展的教育赋能和基于此的教育扶贫与减贫。
运行机制上,教育扶贫过程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将教育纳入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等内容,保障儿童接受基本教育的需要和基本权利,这主要体现在基础教育领域,主要是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同时,以政府“兜底”的方式确保处境不利家庭不因教育支出负担而陷入贫困。另一方面,通过职业技能与综合素养培训服务及相关资源的支持,助力各类对象面向劳动力市场“能就业”“就好业”或再就业与创业,由此助推个体和家庭有维持生活发展的稳定收入,实现脱贫。这主要体现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领域。
正视发展性贫困
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与其他扶贫开发举措一样,教育扶贫要“扶”得切实有效,就要服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和基本规律,紧扣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实现。
按照发生、特征、形态、影响等不同维度,贫困存在多种理论上的分类。常见的有两组概念,一是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二是生存性贫困与发展性贫困。贫困形成的过程与原因非常复杂,诸多因素以不同组合方式镶嵌于特定的经济社会结构,并伴随经济社会转型和人口结构变化以及特定的制度安排而发生作用,导致区域、局部、群体或个体性贫困。
相对确定不变的、与物质生活水平密切相关的绝对贫困,可以参照特定标准、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集中财力物力人力进行消除,而动态变化的相对贫困与特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的需求层次相关,属于发展性贫困,需要持续斗争且较难消灭。2021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指出,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当前,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通信等的迅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制造强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等重大战略和政策实施,将推动未来经济社会持续的深度变革。我们要高度警惕可能不断发生的传统产业行业群体被甩出性失业、新标准下经济层面的生存性贫困,特别是社会个体由于阶段性适应能力不足而制约发展的物质、精神和文化等层面的发展性贫困等。
从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趋势来看,较长时期存在特定标准、形态的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和贫困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无论是对扶贫开发与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还是应对新的挑战与改革发展任务,新一阶段的扶贫开发都要对继发、再生的发展性贫困予以高度重视。2022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颁发,强调“推动脱贫地区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教育扶贫要服务于持久地解决相对贫困和发展性贫困,服务和贡献于国家新的扶贫开发和持续减贫,为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贡献。
深化教育的根本性作用
新时代,深化教育在持续减贫中的根本性作用,坚持立足国家发展战略、立足人的全面发展、立足区域协调发展、立足社会和谐稳定,实施有效脱贫、长效扶贫和引导致富。
一是立足国家发展战略,推动人力资本的精准与深度开发。着重于紧密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任务,精准发力,促进人力资本持续、深度开发,贫困人口发展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区域经济结构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大势,对接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二是立足人的全面发展,提升人人追求美好生活的能力。充分利用不同类型教育的特点,有效激活个体内在动力,助力形成贫困人口脱贫和致富的永续机制。三是立足推进区域发展,助力经济与社会全面转型升级。以融入西部大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和东部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为基础,以“一带一路”倡议、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为引领,以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强化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为实现全国总体一盘棋、各地差异化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四是立足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收入分配结构的优化。以推动个体就业、创业能力的形成,促进扩大就业和提升就业质量为重点,促进中等收入群体扩大和低收入者增收,发挥教育扶贫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作用。
对于教育本身,无论是作为一种人类活动,还是一种基本公共服务,都须上升为国家事业在现代社会建设中的持续发展,如此才能有效发挥更大的经济社会功能。深化教育扶贫,服务持续减贫,要牢牢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动摇,举全党全国全社会之合力加快推进教育向更高水平发展,从而系统、深刻地提升教育体系服务持续减贫的能力。
具体而言,学前教育阶段,要强调普惠发展,实施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多样态普惠性资源供给,有针对性地对扶贫开发对象实施保障性婴幼儿照护机制,通过促进解放劳动力、释放生产力,进一步阻止贫困的发生。义务教育阶段,要加快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除了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框架下强化补短板、提供有质量的免费教育服务之外,还要基于有效的依法监督形成一套扶贫开发的劳动力成本补偿办法,消除和防范由家庭收入压力引致的辍学问题,为阻断贫困的滋生和代际传递提供激励机制保障。高中教育阶段,要坚持多样化发展,加强对经济困难家庭的经济补助,防范出现“因教致贫”现象。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发挥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的作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以服务与提升弱势地区弱势群体就业能力为重点,瞄准以进城务工人员及数以千万计的随迁子女、城镇户籍人口中就业竞争力较弱的群体和农村资源获取能力较弱的家庭等四大类人群中现有或潜在劳动力人口,准确有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扶贫减贫。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