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线下拜访线上洽谈 重庆瞄准东盟抢订单拓市场******
中新社重庆1月11日电 (记者刘相琳)记者11日从重庆市贸促会获悉,为助重庆企业加强与东盟国家的经贸交流和务实合作,重庆市贸促会在线举办“中国(重庆)—东盟国家农产品及农用机械采购云洽会”,相关企业签署部分采购协议,达成部分合作意向。
据介绍,本次洽谈会邀请了来自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越南的33家采购商与重庆36家农产品和农用机械企业开展线上对接洽谈。采购涉及柠檬、柑橘、茶叶、柚子、农机等品类。
经过对接洽谈,泰国巨通机械发展公司和重庆展熊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印度尼西亚柑橘百货公司与重庆汇达柠檬科技集团签署了采购意向协议。泰国—俄罗斯水果联合公司计划从重庆采购2个集装箱的鲜果柠檬产品试单。马来西亚制造商联合会考虑赴渝或请渝企赴马进一步洽谈农机合作。印度尼西亚农业发展平台计划在印尼设立中国农机中心方便贸易往来。
参会企业马来西亚全球科技创新平台首席运营官李振升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马来西亚是东南亚地区的农业大国之一,中国在农产品种植和产业链方面有着成熟且先进的科技支撑。他认为,智能化农业将是马来西亚农企可以重点与重庆农企合作交流学习的方向之一。
新年伊始,重庆启动了“百团千企”国际市场开拓行动,助力企业参展参会、商务对接、拜访新老客户,并将首站确定为东盟国家。
一支由重庆市商务委牵头、23家渝企组成的商贸团目前正开展为期8天的东盟国家行,出访企业涵盖了重庆特色优势产品各领域。10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中国(重庆)—马来西亚企业经贸对接会”上,现场集中签署一批合作协议,总金额超1600万美元。
据了解,东盟已连续多年成为重庆最大贸易合作伙伴。除了贸易,重庆还不断加强与东盟国家在教育、文化、社会生活等领域合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