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珲春口岸恢复客运通关******
近日,中国吉林网获悉,中俄珲春口岸正式恢复客运通关。珲春市位于吉林省东部,珲春口岸是吉林省唯一对俄公路口岸。
1月8日一早,珲春口岸就迎来了首批出入境旅客,他们带着行李、包裹在执勤民警的引导下有序排队,逐一接受边防检查。根据要求,入境人员(含司乘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可入境,无需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检测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即可。
据了解,为确保口岸客运通关正常恢复,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成立了口岸复通工作专班,根据口岸恢复通关初期流量,优化通关措施、调整警力部署,确保出入境旅客通关顺畅安全。此次恢复旅客通关对吉林省对外贸易和边境旅游业发展有积极意义。
截至1月8日傍晚,有近200人通关。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刘赜瑞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