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论坛】激活数据潜能 建设数字中国******
【光明论坛】
作者:支振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日益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数据二十条”),围绕如何建立和健全关于数据要素基础制度体系提出了全面系统的意见,为做好数据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也为激活数据潜能和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出了有力的制度安排。
数据是映射大千世界的符码,数据中自有大千世界。宇宙星空、山川河流、鸟兽虫鱼、人类行为、国家治理、社会百态……万物皆产生数据,万物皆可被数据化。自人类社会产生起,数据就承载着人类对自然万物、生产生活的记录和表达。从传统数据到网络数据,从“小数据”到“大数据”,数据日益成为理解万事万物最微观、最奇妙的元素。在信息化发展新阶段,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量的累积逐渐引发质的飞跃。万物互联、人机交互、天地一体的网络空间内,大数据技术使数量巨大、来源分散的图像、声音、文件等非结构化数据得以被广泛搜集、存储、利用,使分析、预测、捕捉隐藏在自然万物和人类社会的深层逻辑成为可能,人类认知的敏锐性和洞察力得到极大提升。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数据原是伴随自然与人类而产生的寻常事物,但数字技术为其赋予了无尽潜能。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数据已成为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性资源,并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环节。通过数据,可以更好地理解自然和社会的运行规律,推动生产力发展,优化生产关系,丰富人类生活,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但数据并非自在之物,而是人类协作与互动的结果。数据不仅承载着个人、市场主体与国家的大量信息,关系到公民个体人格权益、市场主体财产权益以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还呈现出不同于传统知识产权的全新特点。如何既鼓励数据的充分流通利用,又通过制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权益配置和风险防控,就成为信息时代制度创新的重大课题。
数据相关权益配置,是数据基础制度的基础。作为世界第二数据大国,我国深刻认识到大数据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动力、重塑国家竞争优势的新机遇、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的新途径所具有的战略意义。2021年公布实施的《数据安全法》明确提出“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开发利用”。但数据流通利用除供需双方外,还涉及协助数据产品开发的第三方服务商,情形复杂、链条悠长、风险突出。为推进数据合法合规交易,我国多年来一直在探索数据交易所建设。在此背景下,此次意见提出探索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结构性分置的产权运行机制,推进实施公共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推动建立企业数据确权授权机制,是对数据相关权益合理配置这个世界性难题的创新性开拓。
促进数据流通和交易是数据基础制度的核心。数据交易是新业态,也带来新问题。由于数据的无形性和可复制性,除了不易计量、难于定价且合规评估复杂外,交易一旦达成,无论是买方发现“货不对版”,还是卖方认为数据已被使用,都“无法退货”。如何确保数据需求方接收到的数据来源合法合规,数据提供方交易后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决定着数据制度体系的成败。此次意见尝试构建促进使用和流通、场内场外相结合的交易制度体系,规范引导场外交易,培育壮大场内交易,试图建立数据来源可确认、使用范围可界定、流通过程可追溯、安全风险可防范的数据可信流通体系,必将推动鼓励数据流通利用的制度创新。
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是数据基础制度的重点。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和资源形态,数据要素不断创造新的价值,也不断产生利益纷争。针对数据收益分配问题,此次意见既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健全数据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机制,强化基于数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激励导向,平衡兼顾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努力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强调完善数据要素收益的再分配调节机制,让全体人民更好共享数字经济发展成果。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数据二十条”的出台和落地实施,有利于从历史和全局维度深刻认识数据要素的战略价值,充分发挥我国海量数据规模和丰富应用场景优势,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塑造人类文明新形态。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4日 02版)
推动文旅深度融合 激发行业复苏动能******
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在系统总结过去5年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工作方针。会议聚焦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理论创新成果、旅游市场复苏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创新及任务部署,引发全系统和全行业的高度关注
2023年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是党的二十大之后文化和旅游系统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也是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政策“新十条”和“乙类乙管”实施后召开的一次全行业高度关注的会议。会议聚焦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理论创新成果、旅游市场复苏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创新及任务部署,引发全系统和全行业的高度关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较以往增加了“深度”二字,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如何科学把握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理论内涵、价值取向、动能转化和实践进路,是文化和旅游系统、旅游行业需要面对的现实课题。
2018年以来,文化和旅游系统从大众旅游的人民性出发,提出文化建设和旅游发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本次会议在系统总结过去5年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的工作方针:坚持优势互补、相得益彰,让“诗”和“远方”在共创美好生活中“融”得自然、“合”得协调。
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在共创美好生活的旗帜下,正面回答了“为什么融”和“如何融”的关键问题。坚持文旅相长,找准两者相容性、契合处、联结点,形成兼具文化和旅游特色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而不再拘泥学术层面的表里之分和体用之争。这些体现新时代特点的理论创新成果,必将成为文旅深度融合的理念共识和旅游复苏的精神力量。
在过去5年的理论建设和实践探索过程中,文化和旅游系统充分认识到“市场主体是融合发展的创新实践主体,培育融合发展的市场主体要尊重市场规律”,既要强调“宜融则融、能融尽融”,又要看到不宜融、不能融则暂时不融。经由改革开放以来40多年的发展,旅游已经成为经济属性强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市场化程度高的现代服务业,公共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艺术创演、文化外交等文化事业,包括文化贸易、数字文化、文化企业在内的文化产业,则具有更多的意识形态属性,市场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还有待强化。
本次会议要求,在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过程中,必须实事求是,尊重遵循各自发展规律,多在“深”“实”上下功夫,科学有序推进。无论是旅游企业,还是文化机构,都必须让自身成为具有战略引领力和产品创新力的市场主体,才能在深度融合过程中产生“1+1>2”的化学反应。
经过5年的实践探索,特别是面对疫情发生以来旅游市场的收缩,业界进一步认识到“景观之上是生活”“从风景到场景,旅游目的地是生活环境的总和”“从戏剧场到菜市场,重新发现旅行的美好”等一系列新论断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坚持以文塑旅,就是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旅游业创新发展,让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成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在实践中引入科技、文化、教育支撑的时尚元素和创意团队,让优秀文艺作品和优质旅游产品相互借鉴、相互支撑,提升旅游品位,让旅游成为难忘的精神之旅、文化之旅。
坚持以旅彰文,不能只是一句口号,而是通过绿色旅游和文明旅游,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革命文化传下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开。从世界文化发展规律来看,艺术的高度往往需要以市场的厚度为支撑。稳步复苏的旅游需求,加速回暖的旅游市场,数十亿人次的国内旅游者、上亿人次的出境旅游,完全可以在带动文化传播和推动文化繁荣战略进程中扮演更加关键的角色,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来,文旅融合发展已经积累了不少好的做法与经验。过去3年,文化和旅游系统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方面发布实施了许多行之有效的产业政策与行政举措。本次会议要求在认真总结经验、抓好工作落实的基础上谋划推出一批示范性政策举措。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沉浸式体验等已有融合业态转型升级,培育新型融合业态。要研究制定深化文化和旅游领域项目管理的政策文件,推进全国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库建设。加快建立文化和旅游产业投资基金。
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还体现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引下的对外文化交流和旅游合作领域。会议提出,要统筹好文化传播和旅游推广,在文化传播中附加旅游推广,在旅游推广中注入文化元素。完善中外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机制,办好中西文化和旅游年、海外中国旅游文化周,办好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推进边境旅游试验区、跨境旅游示范区建设,将“美丽中国”升级为“美好中国”。
刚刚过去的元旦假日旅游市场数据显示,全国国内旅游出游5271.34万人次,同比增长0.44%;实现国内旅游收入265.17亿元,同比增长4.0%。更多的先行指标也表明,出游意愿、消费预期、产业景气、企业家信心等与旅游有关的指标都指向更加积极的方向。本次会议擘画了文旅融合新蓝图,部署了旅游复苏新任务,让我们有更加充分的理由对2023年旅游经济的预期由谨慎乐观上调为乐观。
(戴斌 作者为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