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国际热评:中澳相向而行方能互利共赢******
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张乃月) 近日,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公开表示,澳方将致力于发展与中国的关系,力求全面恢复与其最大出口市场中国之间的贸易,“继续发展更积极的关系符合两国的利益”。
资料图:澳大利亚总理阿尔巴尼斯。阿尔巴尼斯此言务实,2009年以来,中国一直是澳货物贸易第一伙伴国;2021年,两国贸易额超2000亿美元,占澳当年进出口贸易总额三分之一。澳方为中国提供矿产、能源,中国则是澳方有竞争力的商品供应国。数据和事实表明,两国经贸发展迅速且高度互补,合则两利、斗则俱伤。
过去两年中,中澳关系走了一些弯路,但转机或许就在前方。2022年两国迎来建交50周年,领导人会晤和外长会谈相继进行,同意恢复多领域对话沟通。
俗话说“行要好伴,住要好邻”,中澳既是搬不走的海洋邻居,又是交往了半世纪的“老相知”,讲信修睦、相向而行,两国关系才能重返正道,互利共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